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协议
鉴于:卖家欲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网络虚拟财产(以下或称“商品”)出售,买家有意购买,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使用买号玩平台的居间服务完成交易,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信守。本合同在卖家、买家、买号玩三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1、签约主体
1.1卖家:在买号玩平台发布手游成品账号、首充号、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用于出售的用户是本合同中的卖家。
1.2买家:在买号玩平台购买手游成品账号、首充号、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的用户是本合同中的买家。
1.3买号玩平台:即买号玩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及其运营实体长沙代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交易商品
2.1卖家向买家出售的网络虚拟财产即为交易商品,交易商品可以是卖家合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且有权转让的手游成品账号、首充号、游戏道具或其他虚拟财产。
2.2卖家出售的虚拟财产为成品账号或者首冲号的,交易商品包括该账号下的所有相关服务。
2.3交易商品的账号类型、区服、游戏角色、等级、装备、道具、游戏币等质量状况以卖家在买号玩平台描述的为准。
3、商品价格及付款方式
3.1买家购买商品应支付的价款数额以买家下单时的交易订单上载明的价格为准。
3.2买家应当在下单购买时以买号玩平台转账的方式向卖家支付全部价款。卖家账户收到的商品价款在买号玩协助双方交易的过程中将被冻结,直至交易完结且经过买号玩平台规定的资金冻结期后解冻。
4、平台居间费用
4.1买号玩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即提供商品展示平台、报告交易的机会、协助完成交易、提供支付媒介等服务,收取居间费用。买号玩平台收取居间费用的形式为:买家购买商品时支付的客服费;卖家在交易成功时支付的平台服务费。
4.2买家支付的客服费,卖家支付的平台服务费,均不属于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发生全额退款的情形,买号玩平台收取的客服费和平台服务费作为居间费用,均不在退款的范围之内,卖家应当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格(与卖家实际收到的价款数额不一定相同)向买家退款。
5、商品交付及检验
5.1卖家可以提前将商品寄存在买号玩平台(寄售交易),也可以在买家下单购买时通过平台客服发货(担保交易)。买家下单并付款后,由买号玩平台客服代卖家向买家发货,买家验货并确认购买后,由客服协助完成绑定手机、绑定身份证、保密问题等资料的换绑操作,换绑完成后交易完结。
5.2商品的质量状况,以卖家在商品发布网页的描述及截图包含的全部信息为标准。对商品进行检验时,如果商品的实际情况与网页描述及截图一致,即为“描述与实物一致”,买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取消交易。卖家在商品发布页面没有提及的内容,在不影响交易商品使用及价值的情况下,不作为买家验货的标准。
6、卖家的权利和义务
6.1卖家有权在商品售出后向买家收取相应的价款。
6.2卖家有权使用买号玩的平台服务展示商品、完成交易、收取价款。
6.3卖家保证对出售的网络虚拟财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权利纠纷,保证其转让行为不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相应服务运营商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买家、买号玩平台对卖家的转让行为完全免责。
6.4卖家对出售商品的质量及描述的真实性负责。在买号玩平台发布商品时,卖家应当如实描述商品的类型、区服、游戏角色、等级、装备、道具、游戏币等质量状况。因为卖家的描述与事实不符的导致买家取消交易的,买号玩平台将根据买家的申请作退款处理,因此给卖家造成的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6.5卖家在向买家交付商品的同时应当清空所有的绑定信息;无法清空的,应当全部更换绑定为买家的信息;无法换绑的,应当全部如实告知买家。这些绑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绑定电话、绑定邮箱、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安全码、密码提示问题、手机令牌、银行卡等。
6.6卖家应当根据交易商品的实际情况向买家提交以下资料:(1)交易商品已进行实名认证的,向买家提供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复印件;(2)交易商品存在无法换绑信息的,向买家提供无法换绑的所有信息;(3)对交易商品属性有特别承诺的,提供特别属性的相关凭证。
6.7交易商品存在关联好友的(如微信号、QQ号),卖家应当公开说明转让的事实,且在交付买家之前删除全部好友,保证买家后续使用时免遭误解,也使卖家好友免受损失。
6.8交易成功后,卖家不得申诉找回、盗取所出售的商品。如因本次交易导致账号被官方收回,且网络服务运营商不承认买家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卖家应当负责同网络服务运营商交涉,找回交易商品并交还买家。
6.9交易过程中,卖家应当积极配合买号玩平台客服与买家完成交易。交易成功后,卖家应当及时向买号玩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卖家同意并授权买号玩平台可以直接从卖家收取的交易商品价款中扣减平台服务费。
7、买家的权利及义务
7.1买家有权取得所购商品完整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7.2买家有权使用买号玩的平台选购商品、完成交易、支付价款。
7.3买家应当在下单购买商品时支付全部价款。
7.4买家应当自行判断交易商品的实际价值,并对自己的购买决策负责,下单后不得无故取消交易。
7.5交易成功后,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买家不得要求退货或者退款。
7.6交易成功后,买家应当正当使用并妥善保管购买到的虚拟财产,对注册信息、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由于买家的个人原因导致虚拟财产被封号、被盗或价值贬损的,其责任由买家自行承担,卖家及买号玩平台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7.7交易成功后,买家应当承担购入商品所衍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7.8买家应当根据所选客服类型支付相应客服费用(无论最终交易是否成功,买家支付的客服费用均不可退还),并在交易过程中,积极配合买号玩平台客服与卖家完成交易。
8、买号玩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8.1买号玩平台应当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支付渠道、安排客服人员协助完成交易等居间服务。
8.2买号玩平台有权以客服费、平台服务费或其他形式收取适当的居间服务费。
8.3买号玩平台区别于卖家或者买家,仅以平台的名义提供居间服务,因此对于卖家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买家的义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8.4发生交易纠纷时,买号玩平台有权根据任何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介入处理,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并依据《买号玩交易纠纷处理规则》作出完结交易、取消交易、中止交易、退款等处理结果,卖家及买家均应当遵守上述处理结果。买号玩平台不予受理或者对买号玩处理结果不服的,买家或者卖家可以而且只应以对方为相对方提请有关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
9、交易取消
9.1买家因为操作失误点击下单,或者下单后放弃购买的,应当在卖家发货前通过买号玩平台申请取消交易并退款。卖家已经发货的,应当征得卖家同意方能取消交易。
9.2卖家描述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卖家隐瞒了足以影响商品使用和价值的重要信息时,买家可以通过买号玩平台申请取消交易并退款,且无须征得卖家家同意。
9.3交易过程中以及商品价款冻结期间,因卖家的原因使商品毁损、灭失、被网络服务运营商封号或收回,导致买家无法对商品行使权利的,买家可以通过买号玩平台申请取消交易并退款,且无须征得卖家同意。
9.4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一致取消交易。卖家有权在收回已经交付买家的商品前进行重新检验,若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无法就退款数额达成一致的,买号玩平台有权将此情形视为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不予受理任何一方的取消交易或退款申请。
10、违约责任
10.1若卖家发布商品的描述与事实不符或者隐瞒了影响商品使用或者价值的事实的,在交易完结前买家有权要求终止交易并全额退款,买号玩平台有权根据买家的申请退款并终止交易,卖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回交易失败的商品。
10.2若卖家的出售行为本身导致交易商品被网络服务运营商收回或封号的,卖家应当负责找回该账号给买家,或者全额赔偿买家的损失。若此情形发生在交易过程中或者商品价款冻结期间,买号玩平台有权根据买家申请作退款处理。
10.3若卖家出售商品后又申诉找回、盗回的,买家有权要求买家按该商品被卖家盗回时的价值赔偿损失,卖家应当赔偿该损失。若该行为发生在商品价款冻结期间,买号玩平台有权根据买家申请作退款处理。
10.4若交易过程中买家无正当理由导致交易取消,且因买家的验号等行为给卖家造成损失的,买家应当赔偿卖家的损失。
10.5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该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损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11、免责条款
11.1因黑客攻击、不可抗力或网络虚拟财产所依存的服务被运营商停止运营导致的交易迟延、交易取消、平台服务终止等无法按期履约的情形,任何一方均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
12.1卖家和买家因交易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买号玩平台申请仲裁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
13.1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买号玩站内信以及其注册时预留的电话和QQ向其发送与本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的相关通知,上述信息自系统显示发送成功之日视为已送达。
13.1本合同与卖家的商品描述网页、交易订单共同构成完整的买卖合同。
13.2本合同建立在《买号玩用户协议》《买号玩账号交易协议》的基础上,本合同与上述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3.3卖家通过买号玩发布商品即表示其自愿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买家通过买号玩下单购买商品即表示其自愿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自买家下单之时起本合同在特定的买家、卖家以及买号玩平台三方之间生效。
13.4本合同签订于湖南省长沙市。